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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开具管理办法
作者:佚名  日期:2018年04月23日 来源:本站原创  【字体:
1.开具证明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员工和注册学生。
2.凡教职工需证明本人身份等个人资料的,须先到人事管理部门开具证明。
3.凡学生须证明其身份的,应先到学生管理部门确认并开具证明
4.凡需开具证明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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